
尊敬的卷烟零售户:
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零售户利益,维持良好的卷烟市场经营秩序,促进本县社会经济的发展,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禁止从当地烟草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进货,包括从其他卷烟经营店收购卷烟。
二、禁止控制小户的行为,包含一户多证,受让或租借许可证经营,代订、代收卷烟等行为。
三、禁止向其他卷烟零售户供应卷烟,包括零售户之间串码、串货、借售卷烟。
四、禁止销售假冒卷烟、走私烟、非本店条码卷烟。
五、禁止违法收购、倒卖、批发卷烟。
六、禁止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卷烟,包括超限量异地携带和邮寄卷烟。
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上述要求的违法经营卷烟行为,将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查处。12个月内因违法经营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,将依法取消从事卷烟零售业务的资格;涉嫌犯罪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欢迎广大零售户及消费者举报违法经营卷烟的行为,一经查实,按有关规定可给予涉案卷烟总价值10%的奖励,最高奖励5万元。
举报电话:
0735-5564051,18073565899
永兴县烟草专卖局
2020年3月12日
责编:李丹霞(实习)
来源:永兴县融媒体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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